北京最新公租房房源来啦
房源套数477套
海淀区2026年第二批公共租赁住房快速配租公告

房源情况
此次配租的公共租赁住房共计477套。其中,大套型134套,中套型69套,小套型274套。房源具体情况如下:

备注:
1.文龙家园等19个公租房项目本次配租时按照居室结构划分房源套型,各项目具体情况详见产权单位提供的项目情况介绍(附件1)。选房前,如有腾退等原因产生的房源可一并纳入上述配租房源,实际配租房源及相应户型信息以选房现场提供的展板为准。
2.承租家庭缴纳的租金中包含物业费,不包含供暖费、水费、电费、燃气费、电话费、上网费、有线电视初装及收视费等。
3.金隅美和园、福美苑、熙典华庭、翰澜庭、三嘉信苑、映月台嘉园、翡丽铂庭、创客小镇项目拟调整租金标准。如签约前该项目已完成租金标准评估备案工作,签约时将按调整后的租金标准签订租赁合同。
4.公租房租金补贴建筑面积上限为60平方米。承租家庭所租房屋建筑面积超过补贴面积上限的,按上限取值;低于上限的,按实际承租建筑面积取值。例如,家庭选定公租房建筑面积为67平方米,则补贴面积为60平方米,超出部分(7平方米)不享受租金补贴;家庭选定公租房建筑面积为53平方米,则补贴面积为53平方米。
意向登记申请入口、时间
✅配租对象
此次配租的家庭为:2026年8月24日前(含)已按照“三级审核、两级公示”程序通过市级备案取得海淀区保障性住房备案资格(以GLH或GX形式开头的备案号)且尚未配租的家庭。
符合上述条件但存在以下情况的家庭不得登记配租:
1.申请家庭在轮候期间,人口、婚姻、收入、住房等情况发生变化,已超出公共租赁住房准入标准的或2026年8月27日前(含)未如实申报变更的。
2.申请人在轮候期间,户籍已迁出海淀的。
3.已配租配售或已选定其他保障性住房的。
4.配租资格受限制的。
✅登记时间
2026年8月25日10:00至2026年8月27日16:00
特别提示:
登记时间截止,登记系统将自动关闭,不再接受任何登记和更改登记意愿的申请。
截止登记结束之日,申请家庭中有年满60周岁老人的,可认定为“60周岁(含)以上老人家庭”。
✅登记方式:北京保障房中心有限公司网站
✅登记原则
登记家庭应在保障性住房备案资格规定的配租套型标准内选择唯一套型(如小套型、中套型、大套型)进行意向登记。保障性住房规定的配租套型标准为:

此次意向登记不针对指定项目进行登记,不允许升档、降档登记。一经登记,即视为申请家庭同意按照意向登记套型的登记结果在上述项目中选租对应套型的房源。
特别提示:
1.登记套型相同的家庭,系统按下列规则排序:
(1)具备优先配租资格的家庭排序在前、具备普通资格的家庭排序在后;
(2)配租资格优先情况相同的,备案日期早的家庭排序在前、备案日期晚的家庭排序在后;
(3)配租资格优先情况、备案日期相同的,意向登记时间早的家庭排序在前、意向登记时间晚的家庭排序在后。
2.本次配租所用登记系统可由申请家庭自行登录,请家庭提前登录系统测试,确保账号可以正常登录和使用,如无法登录,请及时联系街道(镇)住房保障管理部门。
3.此次登记通过系统自动采集家庭资格信息,家庭登录成功后应当核实系统显示家庭信息、优先类型、配租套型等与备案信息不一致,请在登记时限内持相关材料前往户籍所在街道(镇)住房保障窗口申请协助登记。
城镇低保家庭、低收入家庭、分散供养特困家庭在系统上优先类型一栏应当显示“城镇社救人员家庭”,如未显示,请在登记时限内持有效期内的《北京市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北京市低收入家庭救助证》或《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证》前往户籍所在街道(镇)住房保障窗口申请协助登记,未按照要求登记的不纳入第一组家庭。
4.此次配租分组(详见本公告内分组规则)以家庭登记时系统记录的特殊情况(优先情况)、登记套型为准进行分组。登记结束后,申请家庭对登记套型、优先类型等信息有异议的,不予受理。
分组规则及选房安排
✅分组及排序原则
第一组家庭:城镇社救人员家庭(城镇低保家庭、低收入家庭、分散供养特困家庭)、患大病或做过大手术家庭、重度残疾家庭。
第二组家庭:60周岁(含)以上老人家庭、优抚对象(含复转军人、复员军人)家庭、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省部级以上劳动模范家庭、见义勇为家庭、成年孤儿家庭、消防救援人员家庭、2人及以上未成年子女家庭、原“三房”轮候家庭等特殊情况家庭。
第三组家庭:除第一、第二组外尚未配租配售保障性住房的海淀区保障性住房备案家庭。
✅选房排序规则及名单公示
同套型家庭选房顺序按照第一组家庭、第二组家庭、第三组家庭的次序排列,同套型同组别家庭按照登记结束时(2026年8月27日16时)的排队顺序号由小到大的顺序排列确定选房顺序。
✅选房安排
本次配租选房工作由产权单位(运营单位)共同组织实施,选房现场各产权单位(运营单位)将提供房源信息展板供家庭选房参考,房屋详细情况以家庭选房后实际验房为准。本批次选房规则如下:
1.本次选房中套型和小套型家庭可按选房顺序升一档选房,但不可跨档选房。选房时,先由大套型家庭按选房顺序号挑选房源中的大套型,其次由中套型家庭按选房顺序号挑选房源中的大套型或中套型,再由小套型家庭按选房顺序号挑选房源中的中套型或小套型。
2.请参加选房的家庭务必按照选房通知单上的时间、地点准时到达选房现场参加选房。选房时,工作人员按照选房顺序号呼叫选房人,按顺序选房。选房家庭未到场,视为迟到,由工作人员呼叫下一顺序号的选房家庭选房。每个选房家庭选房时限不超过3分钟,如在规定时间内未完成选房的,下一顺序号选房家庭可同时进行选房,2户及以上家庭意向挑选同一套房源的,以先选定的为准。
3.迟到的选房家庭在选房期间到场的,选房顺序轮至其到场之时正在选房时段的末尾。选房工作结束后,本次选房顺序号自动失效。
4.如本次家庭按照选房顺序号依次选房且与资格配租套型对应的可选房源不少于两处,家庭放弃选房(包括不领取选房通知单、不参加现场选房及现场放弃选房)或签约的,将记录一次放弃选房或签约;如家庭累计放弃两次的,按照《关于加强公共租赁住房资格复核及分配管理的通知》的规定执行。
特别提示:
根据《关于加强公共租赁住房资格复核及分配管理的通知》第四条规定:“公租房资格备案家庭放弃选房或签约累计两次的,一年内不再向其提供房源。一年期满后,经该家庭申请,区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应当按照复核程序对该家庭进行资格复核,经复核仍然符合条件的,可再次纳入配租范围。公租房备案家庭再次累计两次放弃选房或签约的,区住房保障管理部门三年内不再向其提供房源。”
✅资格复核及入住办理
签约入住前,区住房保障管理部门组织各街镇对资格复核超过一年且已选房的家庭开展资格复核,复核内容包括家庭人口、户籍、婚姻、收入、住房、财产(资产)等情况。未按规定时限参加复核或资格复核未通过的家庭,视为自愿放弃,记录一次放弃签约,产权单位不予办理签约入住手续。资格复核通知及结果将在海淀区人民政府网站进行发布和公示,http://zyk.bjhd.gov.cn/jbdt/auto4522_51806/zdly/bzzf/。
各产权单位将结合项目情况和选房家庭的资格复核情况分批次通知家庭办理签约入住手续,请家庭保持通讯畅通。未在产权单位规定时间内签约的家庭视为自愿放弃,记录一次放弃签约。
选房后,家庭增加或减少保障人口的,需重新填写《申请核定表》,按照“三级审核、两级公示”程序重新审核,未取得资格变更市级备案的家庭不得办理签约入住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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